赵大树:“企业改制后,我的心态渐渐发生了变化”
2010-9-21 检察日报
对话地点:江苏省宜兴市某监管改造场所
对话人:赵大树
原任职务:江苏省无锡鹿缘纺织有限公司总经理
触犯罪名:受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贪污罪、职务侵占罪
判决结果:2010年3月,赵大树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犯罪事实:赵大树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以私发奖金、截留货款私分的方法侵吞公司财物,所得赃款60余万元。
看见笔者,赵大树惊愕了良久。突然,他面对着笔者,叹气,挠头、抓发,接着眼泪夺眶而出。后悔没有守住底线
笔者:在里面有什么不同的感受?
赵大树:我恨不得对着墙一撞了之,一了百了。人为什么到了这一步才知道珍惜?
笔者:以前,你给人的印象是朝气蓬勃、廉洁自律的好领导,如今怎么会走到这一步呢?
赵大树:在企业当“一把手”,春风得意,找我的人多,特别是业务上的联系很多,常有应接不暇的感觉。当自己多年的老师找到我,要我给他批条子时,面子上我无法克服,最后给他批了。过后正好是中秋节,他通过熟人送给我一只红包。
对于亲朋好友的请托,我按规定先后为他们解决了困难。为表谢意,他们通过节日送给我红包、礼品等。当时我对自己说,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不义之财坚决不能收。对于退不掉的,我就把单位纪委书记找来,当着他的面把一只只红包拆开。我对他说:“你把这些钱都记下来,作为廉政账户的基金,今后开展干部廉政知识竞赛时作为竞赛资金。”纪委书记一一记好账,他要宣传,我不让。作为一厂之长,我觉得这是我应该做的。
可是后来……唉,如果我能在成功面前不飘飘然,如果能多学学法律,按照规定守住自己的底线,如果……
【旁白】笔者来到无锡鹿缘纺织有限公司纪委,找到了廉政台账。上面确如赵大树所说,多年来密密麻麻地记载着他上交的一笔笔款项,少则几百元,多则上万元。从1997年3月至2006年2月,赵大树共计上交现金5.9万元及金币一枚。
第一次受贿是在八年前
笔者:一个廉洁的公司老总,思想防线顷刻间怎么就瓦解了呢?从你的笔录中可以看出,“福兮红包,祸兮红包”,是这样吗?
赵大树:是的,我第一次收受贿赂是在2002年10月。吴江一家织造公司每年都与我们公司有着近1000万元的业务联系量,我每年都要去该公司商量货款结算问题,而且在期限上总是让步,对方老总感激不尽。2002年10月,我应邀来到该公司,商量完货款结算问题后,临走时对方老总塞给我一包东西,连声说是“小意思”。我没有推辞便收下了,回到无锡打开一看,包内有现金3000元。
2003年春节前,我再次到该公司,对方老总又塞给我一包东西,里面有现金5000元。
笔者:这次你为什么改变惯例,没把钱交给纪委?
赵大树:我当时并没有想到自己的行为是受贿,还保留着人与人之间的感情色彩,不拿怕伤人家的感情。我生怕因为种种原因影响了彼此间的感情,进而影响到工作。
【旁白】从那以后,赵大树的内心发生了可怕的变化,短短个把月,他就收受贿赂2.8万元。接下来,他有点来者不拒了。
改变从企业改制开始
笔者:从你的陈述中可以看出量变到质变的过程,很明显是在企业改制之际发生的。
赵大树:对的。2005年上半年,无锡鹿缘纺织有限公司进行企业改制,前提是将企业归并到一家上市公司名下,作为一个全资子公司,其股权计入上市公司的资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