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6年11月,鹿缘纺织有限公司随上市公司由国有公司变更为私营有限公司。
在企业改制过程中,根据市政府有关文件要求,鹿缘纺织有限公司在2005年12月享受“关、停、破”企业待遇,公司规定对所有员工先解除劳动关系然后进行安置。我在2005年12月与鹿缘纺织有限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作为一次性买断工龄进行安置。经纺织产业集团领导班子明确,从2006年1月始,我公司经营班子成员作为聘用留职人员继续留在公司工作,我还任公司总经理。
改制后,我的身份发生了变化,不再是国企老总,而是被私营企业聘用的公司老总。这样的变化让我感觉有点不舒服。
笔者:当时你是怎么想的?
赵大树:我当时有个奇怪的念头,认为公司利润是由我们创造的,自己拿点,不是贪污国家的钱。于是,只要有机会,我就会想办法找个理由分钱。
私设名目侵占公司资产
笔者:从你所说的情况来看,角色的转变对你影响很大。是不是有些失落失意?
赵大树:角色的转变对我的影响的确很大,我感觉自己原来是为国家作贡献,突然之间变成了为私人股东赚钱,可自己又不占股份。每年企业贡献了那么多的利润,但绝大部分进了那些股东的腰包,我自己却得的很少,心理有些不平衡了。
从2004年开始,在对下级部门经营绩效考核发放贸易经营奖、小卖部承包奖、安全奖等奖项的过程中,我未按规定私自参与领奖,侵吞公司财物;同时还巧立名目,私设其他奖项,目的是想侵吞公司财物。发放奖项及领奖人员名单都是我私自决定的,公司领导班子不知道发放情况及金额。这些奖项是我根据需要,经我安排由财务科或办公室打印出相关项目奖金的申请报告,我签字批准后,财务科直接将现金交给我。这部分奖金的资金来源大部分是从单位财务账上以力资费、运输费等名义虚开发票套取现金入“小金库”后支取的,还有一些是卖单位废品所得收入。在此过程中,我以奖金名义个人侵吞公司资产累计数十万元。
【旁白】赵大树得到的不义之财都被他买了基金、股票、有价证券。连他的结发之妻也不知他的底细,更不要说用他的钱了。案发后,最伤心的人是他的妻子,她不但劝说丈夫投案自首,而且将赃款60余万元悉数退出,恳求检察机关给予宽大处理。
赵大树案警示人们,当个人身份发生变化后,不能摆错位子,一旦失误,代价无法估量。
采访结束时,赵大树又一次流下了眼泪。看着他后悔的样子,笔者感慨,他得到的与失去的实在太悬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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