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人民检察院位于中心城区张店区,下辖张店、淄川、博山、临淄、周村、桓台、高青、沂源8个区(县)检察院和高新区院、城郊院2个派出检察院,市院机关下设办公室、政治部、侦查监督处、公诉一处、公诉二处、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监所检察处、民事行政检察处、控告申诉检察处、职务犯罪预防处、检察技术处、法律政策研究室、行政装备处、司法警察支队、监察处、机关党委、信息中心、检务督察室、驻看守所检察室、人民监督员办公室、案件集中管理中心等22个内设机构。目前,市检察院共有编制180人,实有178人。近年来,市检察院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秉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检察工作主题,持续深化三项重点工作,牢固树立“六种意识”,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大局意识,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服务意识,严格执法、秉公用权的法治意识,真抓实干、求真务实的项目责任意识,逆水行舟、不进则退的忧患意识,严格要求、廉洁从检的廉政意识;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实现“五个一流”,即建设一流班子、打造一流队伍、构建一流管理、创造一流业绩、树立一流形象;着力打造“三个品牌”,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保障民生的服务品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公正品牌,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内涵素养的廉政品牌,在坚持服务经济社会内涵发展的同时不断实现检察机关自身的内涵发展,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连年在省检察院考核中位居前列,并被记功表彰,市院领导班子在市委考核中连年被评为优秀等次。先后被表彰为全国文明接待示范窗口、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进单位和法治淄博建设示范单位,连续4年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市院控申举报接待室连续七届被高检院授予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等荣誉称号。全市基层院建设整体推进、递次升级,所有区县院均进入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行列,临淄区检察院、淄川区检察院先后被评为全国“十佳”基层检察院、全国模范检察院和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张店区检察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荣记集体一等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