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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院开展“廉政教育日”活动

发布时间:2021-09-30 | 浏览次数:


为推动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强化思想引领,重申纪律规矩,划出“底线”、“红线”,教育引导广大干警以案为鉴、警钟长鸣,确保廉洁过节、文明过节,9月29日,市检察院组织开展了“廉政教育日”活动,会议由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继东主持。党组书记、检察长魏玉民出席会议,市检察院机关和城郊地区检察院全体干警参加。


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魏玉民

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刘恩泉

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继东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共淄博市委办公室、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严肃会议纪律的通知》和《中共淄博市纪委关于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

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刘恩泉对廉政建设和做好节日期间各项工作进行了强调。

一是切实压实主体责任。各级各部门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 全面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

二是切实严明廉政纪律规矩,认真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要求。

三是切实做好安全保卫工作,认真落实值班制度,杜绝空岗、脱岗问题发生,及时做好上传下达。

四是切实做好节日期间疫情防控,遵守公共秩序良俗及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确保自身安全,自觉维护检察机关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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