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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字号!淄博市检察院获评国家级“节约型机关”称号
发布时间:2023-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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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淄博市人民检察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严格控制机关运行成本,推动机关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健全节约能源资源管理制度,相继出台了《能源资源节约管理规范》、《反食品浪费工作实施方案》等,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通过开展“绿色办公、低碳生活”节能宣传活动,加强干警节约理念培养、节能技术培训,引导干警养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和工作方式,形成了崇尚绿色生活的良好氛围,扎实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
9月17日,全国“节约型机关”评选结果公布,淄博市人民检察院被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等四部门联合授予“节约型机关”称号。
下一步,淄博市人民检察院将以此次获评“节约型机关”为契机,持续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推动绿色发展的安排部署,以节能降耗工作为抓手,不断巩固提升“节约型机关”创建成果,全面落实节能减排各项措施,加强总结交流,推广经验做法,营造崇尚绿色生活的良好机关氛围,实现机关节约节能常态化、长效化,为建设节约型社会积极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