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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湿地日】 保护“地球之肾” 淄博检察在行动

发布时间:2024-02-04 | 浏览次数:

今年2月2日是第28个“世界湿地日”暨第二个“联合国湿地日”,主题是“湿地与人类福祉”,口号是“人与湿地生命交织”,旨在强调湿地不仅为人类提供水资源、生物多样性、减缓气候变化等多种生态服务功能,同时湿地还为人类提供了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文化效益,呼吁全社会参与湿地保护修复,认识湿地、了解湿地、爱护湿地。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凝聚珍爱湿地共识,倡导公众积极参与湿地保护事业,2月2日,在第28个世界湿地日当天,市检察院联合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局、市公安局、高青县检察院等8个部门在高青县黄河楼开展世界湿地日主题宣传活动。

伴着冬日微醺的暖阳,前来体验年俗活动的群众络绎不绝,宣传展板前吸引了不少群众驻足观看。在活动现场,检察干警与相关部门工作人员通过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宣传册、设立宣传展板、现场宣讲法律法规等形式,从“什么是湿地”、“保护湿地,我们应该做些什么”等问题入手,向群众普及宣传湿地的多种效益与功能,引导群众感受湿地生物多样性的魅力,让“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深入人心。同时,检察干警以通俗易懂的案例形式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介绍检察公益诉讼职能,并鼓励群众一旦发现违法破坏湿地线索可以向检察机关进行举报,调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湿地保护行动。

下一步,全市检察机关将以此为契机,始终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强化湿地保护与修复,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制度优势,当好公共利益代表,联合其他职能部门,不断扩大湿地保护“朋友圈”,以高质量履职共同守护湿地之美。

淄博市检察院 版权所有:淄博市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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