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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院举行“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颁发仪式
发布时间:2024-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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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3周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增强老党员的荣誉感、归属感、使命感,6月27日,市检察院举行为党龄满50周年的老党员颁发“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活动。活动中,新党员向老党员献花致敬,老党员为新党员佩戴党徽,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司继涛为“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获得者刘业唐同志颁发佩戴“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刘业唐同志讲述了自己的入党初心和50年来勤恳为党工作、踏实为民服务的光荣历程,并表示将无比珍惜这份荣誉,以此为新的起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永葆共产党员政治本色,用实际行动践行入党誓言,继续为党的事业发光发热、奋斗终身。司继涛副检察长代表市检察院党组向老党员表达诚挚祝贺和美好祝愿,希望老党员珍惜荣誉、砥砺奋进,做践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引领者,做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的示范者,引导带动身边党员特别是年轻党员学习进步,传承精神,接续奋斗,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