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的好检察官徐会生
编者按:徐会生同志现任临淄区检察院公诉科副科长。自2000年9月转业参加检察工作以来,他始终坚持坚定忠诚的政治本色,以一名共产党员和人民检察官的政治觉悟和坚强党性,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要求,把个人的理想和抱负融入对党和检察事业的执着追求中,爱岗敬业、克己奉公、无私奉献;始终践行执法为民的宗旨理念,本着对群众利益高度负责的精神办理每一起案件,以真真切切的爱民情怀和踏踏实实的为民行动,收获了无数百姓的理解、支持和包容,赢得了当事人的信任和广泛的民心;始终坚持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办案中严把事实关、证据关、质量关,该严则严,当宽则宽,不枉不纵,积极化解不稳定因素,先后办理各类刑事案件1300余起,无一错案,无一投诉,无一引发上访,确保了法律监督职能全面正确有效发挥;始终恪守清正廉洁的职业操守,保持着淡泊名利的健康心态和简单朴实的生活作风,不徇私情,不为情惑,不为威逼,不为利诱,累计拒收现金、购物卡、礼品等200余次;始终追求无私奉献的人生境界,将检察工作视为实现自己人生价值的舞台,在长期身患严重糖尿病,一天两次注射胰岛素的情况下,恪尽职守,忍受病痛,以饱满的热情和忘我的精神,长期超负荷工作,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干出了不平凡的业绩,先后被评为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平安山东建设先进个人、“感动齐鲁”政法人物、振兴淄博“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淄博市十佳基层政法干警等荣誉称号20余项。淄博市委政法委、淄博市人民检察院、临淄区委政法委、临淄区人民检察院先后作出了向该同志学习的决定。近日,《淄博日报》以《人民的好检察官徐会生》为题,对临淄区院公诉科副科长徐会生同志事迹进行刊载,现将全文予以转发。
载《淄博日报》5月9日第三版
领导寄语:
淄博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尚龙江:
徐会生同志从事检察工作10余年来,始终牢记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长期扎根基层,勤勉敬业,忠诚履责,忘我奉献,累计办理各类刑事诉讼案件1300余起,无一错案、投诉和引发上访,在平凡岗位上作出了突出业绩,生动诠释了政法干警“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核心价值观,多次获得全国、全省荣誉称号,是我市广大基层政法干警的优秀代表。他荣获“感动齐鲁政法人物”荣誉称号,是全市政法系统坚持强素质、树形象,全力打造认真专业务实廉洁品牌政法队伍所取得的重要标志性成果。
全市各级政法机关要始终把队伍建设作为推进政法工作突破性提升的根本基础和重要保障,扎实深入开展“六个一”提升活动,以执法为民、公正司法为核心,以人民满意为目标,进一步提升政法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突出强化“四个全力”,着力打造“民生政法”,更好地服务和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建设,为建设殷实和谐经济文化强市作出新的贡献。
淄博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黄敬波: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去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省检察院“干在实处、干出实效、走在前列”和市委“发展与实干”的总体要求,提升“五种能力”,坚持“三个为师”,打造“三大品牌”,在全市检察机关集中挖掘、选树了一大批具有检察职业特点、体现时代精神、彰显为民理念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努力用英模精神培育核心价值,用模范事迹诠释民本思想,用先进典型弘扬检察正气,全力打造“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品牌检察队伍,徐会生同志作为其中的杰出代表,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着检察官的庄严承诺。全市检察干警要向徐会生同志学习,树立大局观念,强化民本意识,坚守廉政本色,维护公平正义,努力为强化生态文明,加快内涵发展,建设殷实和谐经济文化强市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临淄区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毕荣青:
徐会生同志是我区检察系统的优秀代表,他从事检察工作12年,始终立足本职、兢兢业业,潜心业务、秉公办案,以自己的辛勤付出、不懈努力,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骄人业绩,先后获得全国、省、市、区荣誉称号近20项,今年又入选第二届“感动齐鲁政法人物”,为我区增了光、添了彩。全区党员干部要主动向先进学习,自觉向先进看齐,以徐会生同志为榜样,充满激情干事业,勇于担当做表率,竭尽全力促发展,用工作实绩书写先锋风采。
临淄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董红光:
徐会生同志以实际行动模范践行“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是全区政法干警的楷模。全区政法系统要以徐会生同志为榜样,胸怀大局、廉洁奉公,切实把群众放在心上,真正做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维护法律尊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临淄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恩泉:
徐会生是我们身边原生态的先进典型。他对检察事业发自内心的热爱,不仅体现在公正执法、廉洁勤政方面,更体现在他毫不计较个人得失的敬业奉献方面。虽然身患糖尿病多年,却干一行爱一行,办案数量、质量一直是全院的标兵。他对工作全身心投入的奉献精神,甘于清贫、以办案为乐趣的人生境界,影响、感染、带动了全院上下所有的人,在他身上,集中体现了一名新时期检察官应该具备的所有的优秀品质。
徐会生,一个感动齐鲁的名字,一段感动大众的事迹。从检12年来,他办理各类刑事案件1300余起,先后被评为临淄区劳动模范、淄博市先锋共产党员、全省优秀检察官、平安山东建设先进个人并荣记二等功、“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第二届“感动齐鲁政法人物”等荣誉称号19项。市、区领导对其事迹作了重要批示,市区两级政法委、检察机关先后作出学习决定。
人民的好检察官徐会生
通讯员 张芳 刘鹏 王芳
“公平正义是法律的最高境界和最终价值追求。作为一名执法者,应当严格依法办案,做到公平公正,还应当学会用法律的精神温暖人、教育人、感化人……这是徐会生同志经常说的一句话。十年来,他剑胆琴心,用点滴的真情诠释诺言……
好学勤奋,做专业务实的检察官
2000年秋,从军十六载、屡受嘉奖的徐会生,告别了挥洒过青春和热血的军营,转业到临淄区人民检察院。当胸前的军功章换成检徽,保家卫国的责任就变成了维护公平正义的使命。面对即将从事的检察工作,徐会生虽也信心满满,但更多的却是懵懂与彷徨。他深知:不具备丰富法律知识的检察官就如同战场上没有武器的士兵,作为一个从没有接触过法律的外行,当务之急是掌握法律知识,锤炼过硬的检察本领。
随后的几年时间里,徐会生全身心地投入到了紧张的自学中。自学的日子是单调而乏味的,单看纷繁庞杂的基础法条,已如坠云雾。但他知道,凡事就怕“认真”二字,只要有必胜的信心和持久的耐力,再苦再累总有收获的时候。白天,徐会生一边办案一边潜心钻研业务,遇到久思不解的问题,就虚心向老同志学习,向大学生请教,几乎院里所有人都被他“追”问过;夜晚,他更是分秒必争,专心啃读法律书籍,每天都是一杯浓茶相伴到深夜,从不知倦怠。
天道酬勤,辛勤的耕耘结出了丰硕的果实。2001年,徐会生顺利通过了法律专业自学考试的所有课程,取得了法律大专文凭。没容自己停下来喘息,快马加鞭,又迅速投入到了司法考试的紧张备战中,2002年9月,全国第一次统一司法考试的分数线公布,徐会生高分通过。那一年,全国司法考试通过率只有7%,他不仅榜上有名,还是全市参加考试的军转干部中的唯一通过者。2004年,徐会生又完成了自学考试律师专业的所有课程,取得了本科学历。
从检察业务的门外汉到行家里手,从对法律一知半解的“法盲”到法条随口拈来的“活词典”,徐会生完成了从军人到检察官的完美蜕变。现在,不论是从报纸上、电视上,还是网络上,只要看到与自己工作有关而尚未掌握的法律知识,徐会生都会分门别类地记录整理下来。因为他始终坚信,厚积才能薄发,胸载万卷才能举重若轻,学习是做好工作的第一需要。
勇于亮剑,做公平正义的守护者
公正是司法的灵魂,护佑公平、匡扶正义是法律监督的本质要求。2004年,徐会生从反渎局调入公诉科工作,成为了一名光荣的国家公诉人。他牢牢记住了这样一句话“一次不公正的司法甚于十次犯罪,一个不经意的失误对当事人可能就是牢狱之灾”。这些年来,无论案情疑难复杂,还是简单明了,他始终坚持把“公正”作为最高标准,扎扎实实地办好每一起案件。
21岁的被害人刘某下夜班搭乘邻村村民的出租车回家,被拉至野外强奸。此案有三点对指控犯罪极为不利:一是案发前刘某曾多次乘坐被告人的出租车回家,两人已经认识;二是案发两天后才报案,暴力特征已不明显,案发现场遭到破坏;三是被告人拒不认罪,辩称两人自愿发生性行为。被害人不仅身心遭到摧残,还要不时承受犯罪嫌疑人父母的上门挑衅和谩骂,村里人也对她指指点点,精神几近崩溃。为了查清案件事实,徐会生先后七次奔波二十多公里的山路,走访当事人的邻里、朋友,并对案发场景进行模拟,依据相关证言和现场侦查实验结果,证实了被告人采用暴力手段强奸被害人的犯罪事实,被告人最终被依法严惩。拿到判决书那天,被害人泪流满面、泣不成声,一再致谢说:“徐检察官,是您还了俺清白,俺一辈子忘不了您!”
“公正”两字,重点在正,心正才能行端。“执法”首先要敬法、视法律为至上,对有罪者、罪重者,不畏、不惧、不使其逃脱法律制裁;对无罪者、罪轻者,有理、有据、不使其受冤屈。
2005年夏天,徐会生审查起诉陈某侵犯商业秘密案过程中,发现真正侵害被害单位利益的应该是实施敲诈勒索行为的刘某,犯罪嫌疑人陈某的行为并未给被害单位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属于情节显著轻微,不应以犯罪处理。由于被害单位系一家中外合资企业,其外资代表通过加拿大驻华总领事给当时的省领导写信,要求追究陈某的刑事责任,省领导高度重视并做了重要批示。鉴于这些特殊情况,徐会生在查明案情真相的基础上,如实向院检委会作了汇报,检委会一致意见:如实向省委汇报。将真正的犯罪嫌疑人刘某依法起诉,建议公安机关对不构成犯罪的陈某撤回起诉,使有罪的人受到了处罚,无罪的人避免受冤。省委领导专门打来电话,对临淄区检察院执法人员对案件和当事人高度负责的精神给予了充分肯定。
形形色色的刑事犯罪案件中,有浮在面上的嫌疑人,也不乏埋在纷繁复杂案情里的“潜犯”,将“漏网之鱼”绳之以法,不仅要求办案人要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还必须有识别漏罪漏犯的慧眼。徐会生凭着对法律的无限忠诚,察微析疑,不放过任何疑点,先后将45名漏犯追诉到案,均被法院认定并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这些年来,徐会生累计办理各类刑事案件1300余起,每一起都做到了事实清、证据明、起诉准,无一错案、无一投诉、无一引发上访。
铁法柔情,做执法为民的践行者
法律意味着利剑高悬,是冰冷和无情的,但执法的过程是有温度的。徐会生始终把释法说理、教育挽救当作自己应当担负的社会责任。
2009年春天,一起故意伤害案交到了徐会生的手中,涉案的8名未成年人最大的不满18周岁,最小的刚刚过完14岁生日,如果处理不当,不仅会影响到很多个家庭,而且会毁了这些孩子的一生。徐会生反复审阅卷宗,多次到这些孩子家中和学校了解情况,到被害人家征询意见,结合案件事实和证据,最终对情节较轻的两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对情节显著轻微的两人,建议公安机关作撤案处理。结案以后,他及时跟进帮教,每月到孩子家中和学校进行回访,帮助这些孩子度过人生的特殊阶段。后来,这些孩子有的考上了大学,有的顺利就业,家长给徐会生送来锦旗表示感谢。
这件事也让徐会生认识到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深远社会意义。针对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多发性,他和全科同事认真分析了各自办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从犯罪特点、动机、原因、处理情况、帮扶措施等方面进行了专门调研,探索建立了《回访帮教制度》、《校外辅导员守则》、《审查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工作规定》等十余项制度,并报请院党组,成立了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小组,专门负责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办理和跟踪帮扶。正是因为这些的真心付出,无数的孩子端正了人生航向,无数的家庭也恢复了往日的欢笑。徐会生所在的科室连续三届被共青团中央、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评为“全国青少年维权岗”。
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尽可能挽救教育,尽可能减少对抗,尽可能化解矛盾,最大限度地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是徐会生一直坚持的办案原则。2005年夏天,一起交通事故案件的死者家属因未得到满意赔偿多次、多头上访,强烈要求追究肇事者高某的刑事责任。徐会生受派提前介入,对卷宗材料进行了认真分析研究后,依法有理有据的提出了高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的审查意见,并结合案情和相关法律,对被害人家属进行了详尽的法律解释和心理疏导,后又与相关部门协调,依照法律和相关规定,对死者家属进行了合理补偿。这些年来,徐会生用充满人性化的执法方式释法说理、教育引导,先后让30余件具有上访隐患或已经开始上访的案件得以妥善解决,用实际行动维护了稳定和谐。
正直磊落,做清正廉洁的执法者
刚转业时,母亲问徐会生以后准备干什么?他自豪地告诉母亲:“儿子以后就是检察官了!”听到这话,母亲说出了让徐会生一辈子都铭记于心的话,“你以前参军当的是兵,现在让你当官了,咱可不能贪不能占,把这检察官当好了啊!”母亲一句“不贪不占,当好检察官”的朴实话语,微言大义,从此时刻警醒着他。
公诉工作会接触到社会上形形色色的人,特别是作为一个土生土长的临淄人,接手的案子多了,托亲戚、托朋友、托战友找上门的人就多了,被徐会生得罪的人也就更多了。
2009年春节刚过,中学时的同桌给他打来电话,说:“咱哥的案子可是到你手上了,我听说这个案子定性上有争议,有没有罪还不是你说了算?”徐会生当时正在办理一起环境污染案,案件基本事实清楚,证据也比较扎实充分,同学的哥哥正是该案的犯罪嫌疑人之一。他向同学解释说:“公安在案件的定性上没有错,咱哥确实触犯了法律。”见没有通融的意思,同学又三番五次打电话说要到家里拜访,徐会生不是严词拒绝,就是借故躲开。直到案件按照正常程序起诉到了法院,该被告人也被定罪判刑。同学最后一次打来电话,气头上撂下这样的话:“老徐,你行,无情无义!”放下电话,他知道,这次是彻底将同学得罪了。说句实在话,当时心里也不是个滋味,毕竟是30多年的老同学了!但徐会生不后悔,因为作为一名检察官,绝不能拿法律做人情。后来,同学的父亲因病住院,徐会生听说后和妻子特地赶到医院探望,却被轰了出来,同学指着他骂道:“徐会生,你这是看热闹来了吧!别猫哭耗子!我们不欢迎你!”徐会生知道,同学还在气头上,他坚持每天煲好鸡汤送到医院,慢慢地,同学一家的态度也由原来的横眉冷对变为了默许。要出院时,老人把徐会生叫到病床前,拉着他的手说:“会生,俺还不糊涂,你是个好孩子。你哥的事怨不得你,大叔心里早就不怪你了!”
心底无私天地宽。十余年的执法历程,徐会生虽然落了很多的埋怨,但却收获了更多的理解、支持和包容,不仅如此,作为一名执法者,他还赢得更多的友谊和更广泛的民心:被害人愿意把他当朋友,是因为他公道正派,值得托付;被告人愿意把他当朋友,是因为他不枉不纵,使其得到公正处理;甚至素不相识的人也愿意把他当朋友,因为他时刻践行着公平和正义。徐会生对“情”和“义”有了更为深刻的理解。什么是“情”?老百姓最为质朴的民意才是最大的“情”,此情比金坚。什么是“义”?老百姓最为宝贵的民心才是最大的“义”,此义薄云天。
正是有了对法律的信仰和敬畏,也正是秉持着这“情”和“义”,不论是在具体的办案中,还是在日常生活里,徐会生时刻检点着自己的言行。他的家庭并不富裕,父母在农村,妻子在乡镇企业上班。由于没有赶上国家的福利分房政策,现在住的房子还是转业时向亲戚们借钱买的。2009年,妻子下岗。因为拖欠的房贷刚刚还完,家庭经济比较困难,知道他不会去求人,万般无奈之下,就借钱批发了些服装,摆起了衣服摊,用微薄的收入补贴着家用。最难的时候,起早贪黑一个月,只挣了42块钱。看到妻子日日操劳着的身影、过早苍老了的容颜,徐会生无比心酸。妻子却乐观地开导他:“咱挣的钱少,但都是明白钱,过日子不就是图个心安吗?”
多年来,徐会生坚持做到了请客不到、送礼不要。为了不使办案工作受到影响,战友、同学的聚会他也很少参加,请不动的“恶名”已在战友、同学中传遍,不喝酒的名声也成了他的品牌。大家开玩笑,说他是“权力”越来越大,“朋友”越来越少、“圈子”越来越小,但他对自己的做法无愧、无悔,因为他无愧于法律和良心,无愧于胸前鲜红的检徽。
快乐工作,做爱岗敬业的奉献者
“徐会生不是在办公室,就是在出庭;不是在出庭,就是在提审;否则,就是在去出庭或者提审的路上。”同事们都喜欢用这句修改后的广告语“编排”徐会生。
算起来,从2004年从事公诉工作至今,徐会生平均不到三天就办理一起案件。因为一直忙忙碌碌、风风火火,大家戏称他为“拼命三郎”。由于接手的案子多,正常的上班时间根本不可能完成,于是徐会生将更多的工作留到了下班之后。“五加二”、“白加黑”的工作模式对他来说,已是常事。因为单位离家近,他习惯节假日、晚饭后都回到单位,办公室里的灯光也成了院里的“长明灯”。后来,检察长对徐会生下了“死命令”:每天晚上10点之前必须回家休息。但大多数时候,加起班来,还是不知不觉就忘了时间。每当这时,传达室的大爷就会打电话催促徐会生离开,并开玩笑说:“我们传达室的电话就是徐会生的闹钟”。
2001年,一向自认身体强壮的徐会生便被查出患了糖尿病,此后不离身的公文包里除了案卷,便是大大小小的药瓶,这药一吃就是8年,直到后来身体产生了明显的抗药性。2008年10月,在医生的建议下,徐会生改为注射胰岛素。在近四个年头的一千四百多个日子里,每天早晚雷打不动的两次注射,早已成为了他生活中的“必备功课”。糖尿病最大的危险就是出现低血糖,如果不准点进餐,就会心悸、气短甚至昏厥。徐会生明明知道糖尿病患者不能吃糖,但因为开庭和提审经常错过进餐时间,他的口袋里总会装上几颗糖。每当感觉身体难以支撑时,就会悄悄含上一颗。其实,他不是不爱惜自己的身体,但更珍惜这份值得他倾情奉献的工作;他也不是不害怕病魔,但更惧怕的是自己的人生因此而黯然失色。他常说:“既然身体的病痛很有可能会使我将来工作的时间缩短,那么,在现在自己还可以控制和坚持的时候,就要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与疾病赛跑,抢在并发症出现之前,多工作,哪怕是一天!”
徐会生同志现任临淄区检察院公诉科副科长。自2000年9月转业参加检察工作以来,他始终坚持坚定忠诚的政治本色,以一名共产党员和人民检察官的政治觉悟和坚强党性,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要求,把个人的理想和抱负融入对党和检察事业的执着追求中,爱岗敬业、克己奉公、无私奉献;始终践行执法为民的宗旨理念,本着对群众利益高度负责的精神办理每一起案件,以真真切切的爱民情怀和踏踏实实的为民行动,收获了无数百姓的理解、支持和包容,赢得了当事人的信任和广泛的民心;始终坚持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办案中严把事实关、证据关、质量关,该严则严,当宽则宽,不枉不纵,积极化解不稳定因素,先后办理各类刑事案件1300余起,无一错案,无一投诉,无一引发上访,确保了法律监督职能全面正确有效发挥;始终恪守清正廉洁的职业操守,保持着淡泊名利的健康心态和简单朴实的生活作风,不徇私情,不为情惑,不为威逼,不为利诱,累计拒收现金、购物卡、礼品等200余次;始终追求无私奉献的人生境界,将检察工作视为实现自己人生价值的舞台,在长期身患严重糖尿病,一天两次注射胰岛素的情况下,恪尽职守,忍受病痛,以饱满的热情和忘我的精神,长期超负荷工作,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干出了不平凡的业绩,先后被评为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平安山东建设先进个人、